“王爷,这是三丫头探春。”
探春大方的盈盈一礼,道:“姐夫好。”
其声犹如黄莺出谷,清脆响亮。
水溶目光打量而去,其穿着粉红色底子大红牵牛折枝刺绣交领长袄,白色百褶裙,刺绣的图案到颜色都与与旁人不同,疏朗飘逸中透着热烈洒脱。
削肩细腰,鸭蛋脸面,光外表就盘靓条顺。
其俊眼修眉间透露着一股子英气,给人的
最引人注目的是探春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使得本就精致的五官更加协调,玉容更显活力,且其又互相衬托,使得眼睛更加明亮有神,富带灵气,颇有相得益彰之妙。
细细评价一番,探春正值豆蔻年华,如诗中所言:“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小姑娘已然初露峥嵘,其身上就有着干练的气质,略显稚嫩的玉容张扬着自信的美貌,与旁人与众不同,当真是一朵是小“玫瑰”,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
水溶轻轻颌首,正欲掏物件给探春,一旁的贾母笑着说道:“王爷,大丫头与家里姊妹感情深厚,故而想着待大丫头嫁进王府,让三丫头一同陪着去,省得孤单,王爷觉着如何?”
陪嫁媵侍虽有此惯例,可是贾母还是提前言语一声,万一王爷不喜,反倒是弄巧成拙。
水溶闻言神情一愣,让探春陪着元春一同进入王府,这不就是陪嫁媵侍?
见众人神情无异,皆是心照不宣的,水溶当下也就明白过来,贾家的这些人都商议好了。
怪道贾母隆重介绍探春,原是“彩头”。
陪嫁媵侍,古往今来皆然有之,古代婚姻皆是父母之命,新郎和新娘之间大多数是没有谈过恋爱的,对于新娘而言,新郎都是陌生人,更何况还有新郎家的那些人呢!
这时候,若是有陪嫁媵侍一起到婆家不至于全无依靠,光杆一个。
而水溶身为皇室贵胄,其陪嫁媵侍之人断然不可能会是丫鬟,自然而然,这姊妹便是最好的人选。
贾家四姝中,探春关系最近,乃是同父异母的亲姊妹,由她陪嫁媵侍便是对北静王府最大的尊重,合情合理。
只是水溶明白,贾家让探春一同进王府,无非就是让元春这个王妃在北静王府站稳脚跟,这也是作为陪嫁媵侍之人的职责。
大家族的一贯做法,不足为奇。
水溶抬眸瞧着探春,见其微垂着双眸,玉颊染上绯红,心中不由的计较起来。
“才自精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望,千里东风一梦遥。”。
原著中探春的判词是背井离乡的远嫁海外,山高水长、水土不服、语言不通的困境且不说,其目的是为了赎回南安郡王,作为战败国去求和的,感觉像是个人质扣留到了远方。
如此际遇,也是得不到夫家的善待,故而她也被归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中。
既然探春命运悲惨,水溶全当行善事将人收下,改变这位英媚的命运。
这种善事,水溶是相当愿意做的,未来小姨子,懂的都懂,送上门的,不要白不要。
而且水溶对于探春极具印象,除却其张扬的美貌,最为关键的就是大观园探春言其最喜芭蕉,别号“蕉下客”,清丽不俗的,很有意境,可见探春质朴清新的品性。
如此人儿,岂能弃之。
只是说起大观园,现今元春已然要成为北静郡王妃,那也就是说大观园将不复存在,倒是可惜了这清丽的别号。
思及此处,水溶将金裸子收回,目光看着眼前的探春,清声道:“既如此,这见面礼我就不给三妹妹了。”
众人闻言一愣,也不知王爷的用意,探春抿了抿唇,心中亦是忐忑,为何其他姊妹都有,偏落下她?
眼见王爷神色谦和,并未见不悦之色,于是清声问道:“姐夫,这是为何?”
水溶闻言嘴角微扬,打量着探春的目光略显戏谑,笑回道:“你与其他姊妹不同,我自然不能同等待你,这见面礼薄了些,送不出手去。”
旁的姊妹都是小辈,可探春不同,这将来是枕边人,岂能小气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