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看向旁边那一堆堆放在猪皮上的猪心猪肝上,他看着这些东西,有心想要把它们做成卤货吧,可现在又没有足够大的锅来煮。
但是呢,他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烤着吃能不能好吃,他也不想去品尝烤猪心的味道如何。
所以他在脑海里不停翻找着有哪些不用锅就能煮东西的方法。
突然,他想起了叫花鸡的做法:“对呀,就用做叫花鸡的方法试试!”
于是他很快就找来了一些芭蕉叶备用。
由于调料有限,他只能在内脏上撒点盐进行腌制,接着用芭蕉叶把腌好的内脏仔细包好,最后再裹上一层厚厚的泥巴,完成这些步骤后,他迅速挖了一个土坑,小心翼翼地将包好的泥球放入坑内再掩埋好,然后在上面燃起一个火堆,用火的热量焖熟里面的食物就行了。
他做的这一切都被一旁的人看在眼里了,有人很好奇他干嘛要把肉用土包裹起来,便唆使玛拉过来询问王磊到底在干什么。
“大哥哥,你为什么要把那些内脏用泥巴裹起来又埋在地里啊?
难道说这又是你新想出来的什么美食吗?”玛拉盯着燃烧的火堆,好奇地问道。
“噢,我看那边有那么多的内脏,扔了太可惜了,就想用这个办法试试,看看做出来能不能吃。
如果能吃的话,这么多都做熟了,足够整个部落吃上一天了。”王磊耐心地解释道。
“噢,这样啊!”
玛拉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然后他又将王磊的想法告诉了他的族人。
他的话刚说完没多久,那些小伙子们一哄而散,也纷纷效仿起王磊的做法,按照他们所看到的步骤,一人做了两个泥球,埋到了火堆底下。
雷克斯在广场上巡视了一圈,发现除了那些内脏外,再没有一块未被处理的肉了,这让他终于放下心来。
他看看天色还早,便安排几位心思细腻、做事认真的妇女在这看守肉干和熏肉棚里的熏肉,然后让其他人赶紧回去休息了。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洒下时,族人们陆续醒来,临睡前埋在火堆底下的内脏,经过几个小时的焖烤,现在已经熟透了。
空气中弥漫着诱人的香味儿,熟肉的香味儿夹杂着芭蕉叶的清香,真的让人欲罢不能,恨不能马上吃上几口。
当雷克斯小心翼翼的打开包裹着的芭蕉叶,露出里面焖烤得香酥稀烂的猪心和猪肝的时候,他惊喜地发现,这个做肉的方法非常好,不仅肉质鲜嫩,而且也不用人经常翻动,不用人时刻看着火候,更不会因火大而焦糊。
更主要的是,这么做的食物很好吃,就连留在叶子上的汤汁也十分的美味。
之所以雷克斯会觉得只是加了一点盐调味的肉好吃,这主要是因为神木族这群土着们,平时没吃过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只要吃起来不会有什么危险,有点肉腥味儿土腥气什么的,他们也都能接受。
所以雷克斯才吃得这么香甜,他自己吃了一个大猪心和半块猪肝后,又急忙指挥昨晚做过这道菜的几个人,把剩下的内脏全部用叶子包好埋在火堆底下焖上。
他觉得,好东西就是不能浪费,因为他中午还要吃这个。
王磊醒来时,那些猪肚和肠子都已经被清洗干净放在广场上了。
他看到这阵势就知道自己又有活要干了。
他认命地快速吃完东西,然后找了玛拉等几个孩子带他去附近的山上寻找一些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