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自己在香港,只是一个新人。
给经纪人请了假,曹健和张学有、黎铭一起,前往一处酒楼。
刚进门,曹健发现这里除了张国容,还有一个熟悉的女人。
而这个女人,竟是香港乐坛的大姐大,人称香港的女儿,梅燕芳。
此时的梅燕芳,刚好二十八岁,风华正茂。
一身黑裙的显得成熟大气。
而张国容虽然已经是而立之年,不过看着很年轻,一样帅气逼人。
看到两人,曹健有种在看《胭脂扣》的感觉。
等张学有和黎铭与众人打完招呼,曹健才上前道:“两位前辈好。”
梅燕芳上下打量了一下曹健,发现这个年轻人长得虽然没有张国容和黎铭帅,但也相差不远,比张学有强太多。
而且曹健没有其他新人见到自己时那种小心谨慎。
轻轻点点头,笑道:“你就是说要发起义演的曹健《寻秦记》和《故乡的原风景》的作者唱《潇洒走一回》也是你”
“呵呵,是我。”
曹健大大方方的承认。
还好《古惑仔》用的笔名,不然还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欢打打杀杀的小混混。
张国容听到曹健不但能写歌,还能写小说,创作音乐,顿时感觉这年轻人不简单。
能写歌这在香港乐坛很常见,但能写一首了不起的纯音乐,还有一本畅销书,那就就不多见了。
梅燕芳笑道:“小曹,你能第一时间想要发起义演,看来不但有才华,还很有爱心。”
“梅姐更有爱心的,要不然我提出这个方案,梅姐也不会马上支持。”
虽然面对的是两位前辈,曹健倒也不怯场,说话很从容。
梅燕芳平常虽然听惯了各种夸奖,但被曹健这么夸有爱心,让她心情大好,指了指身边的座位:“小伙子很不错,坐过来聊聊。”
这让曹健倒是有些意外。
梅姐长得挺好看,这样美丽的大姐姐邀请,他只迟疑一下,然后大大方方的走过去,坐了下来。
刚坐下来,就嗅到一股香味,这是成熟女人该有的味道。
和少女的幽香不同,但同样诱人。
看到曹健一点不拘谨,梅燕芳端起茶壶,帮他倒了一杯茶,问道:“小曹,既然义演是你提出来的,你有什么想法”
“这话怎么问我”
曹健在张国容和梅燕芳脸上扫了一眼,发现两人都瞧着自己。
“我刚来香港,还不了解这里的情况,有说的不对的地方,几位前辈多包涵。”
他端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先客气一下,才继续道:“我觉得可以和香港无线、亚视、香港电台等媒体,再以梅姐的影响力,号召全港明星参与义演,一定能收到很多善款。”
这个题,对于曹健来说,完全就是开卷考试。
那场义演,他多少了解过一些。
什么胸口碎大石,摩托车飞跃人墙,成龙翻跟头,他都在网上看过。
“你竟然和我想的一样!”
梅燕芳听到曹健的想法,竟然有种心有灵犀的感觉,因为这个青年的想法,和自己的计划,几乎一样。
于是,越看曹健越顺眼。
只听曹健接下来又道:“到时候,我们还可以再跑马地搭一个舞台,这样能容纳的观众会比较多,捐款也就会多。”
“说的好!”
曹健的每一个提议,都说到了梅燕芳的心坎里。
让她有种惺惺相惜的之感。
她举起茶杯,用性感的红唇说道:“小曹,你竟然和我想的一样,以后在香港要是遇到什么难事,就给姐说。”
其他人却撇撇嘴,你这是对香港不熟跑马地都知道还叫不熟
不过,看到梅燕芳对曹健有提携的意思,便知道这个年轻人,应该要发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