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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诛心才更有意思 (求订阅)(2/2)

“出售杂志他难道要跑路”

曹健没想到自己去国外度假,倪振竟然连杂志社都想卖掉

可想想也能理解,都太监了,还搞什么杂志

完全没卵用啊。

梅燕芳点头道:“很有可能,现在他都成了香港的笑柄,不走以后怎么见人”

“我考虑一下,估计价格会比较贵。”

曹健还真有点动心。

虽然已经有《男人帮》,不过这个杂志的群体是男人。

《yes!》面对的是年轻人,而且主要以女性为主,收过来刚好是一个补充。

“真你要收购的话,钱不够我可以帮你的。”

“行,我让人打听一下。”

“一会吃完饭,我们去你杂志社,给你当模特拍封面。”

“好啊。”

两人吃完饭,一起前往曹健的公司。

路上,曹健忽然道:“梅姐,香港的明星,既然经常受到一些外部势力的影响,要不成立一个香港艺人协会,你觉得怎么样”

“艺人协会你想出来的”

梅燕芳更诧异的瞧着这个年轻人,真有点想不通他脑子怎么多好想法。

曹健笑道:“我就是想到刘德化和刘嘉铃的遭遇,才冒出这样的想法,当然也是为了自己能有一个组织依靠。”

“靠我还不够”

“那我靠了”

刚好路过红绿灯,曹健停下车,故意靠在了梅燕芳肩膀。

“去去去,小心开车!”

梅燕芳舍得推了他一下,笑道:“不过你刚才的想法不错,有机会我和其他人商量商量。”

很快两人来到富兴大厦。

梅燕芳拍摄的封面,虽然也比较性感,但比起朱莉,还是保守了许多。

但梅燕芳的名气,可要比现在的朱莉大太多,尤其是在香港。

“洪经理,听说《yes!》杂志要出售你知道吗”

梅燕芳在拍照,曹健将自己公司的总经理叫了过来。

“我听说了。”

“知道详细的情况吗多少钱能拿下来”

“老板,我们的《男人帮》已经有了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没有必要再收购《yes!》吧。”

洪志博想不明白,老板要收购那个黑过自己的杂志做什么

再说了,倪振能卖给你吗

曹健都懒得解释自己的想法,直接道:“我是问你这个杂志现在卖多少钱不是问你能不能买”

洪志博年纪已经三十四岁,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从业已经近十年。

但现在被一个刚二十岁的青年将气势给压住,好一会才道:“开价一千万港币,不过现在没人接手。”

“还挺黑。”

曹健冷冷的笑了笑,一个销量大减的杂志,就想卖一千万

怪不得没人接手。

这个价格,足够重新办一本杂志了。

而且你这个杂志也就开办两年时间,就敢要这个价格

曹健淡淡的道:“你找个中间人,把这个杂志收了,最多五百万。”

已经被老板气势震慑的洪志博只好点点头,答应一声离开。

“呵呵,等我收了杂志,是不是应该带着周惠敏,去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曹健故意留倪振一条命,就是为了好好气气他。

物理攻击之后,接下来就是精神攻击!

杀人有什么意思,诛心才更有趣。

这,就是得罪我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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