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笃这个名字是他的母亲起的,虽然他父亲很不喜欢他们母子。但那时候的轩笃总想只要他们母子在一起,其他的一切都无所谓。他一直觉得自己母亲很厉害,她会做别人听都没听过的吃的,她会唱很好听的歌。这一切一切与荒凉寂寞的草原场景格格不入,与枯燥的王庭也是不能融合。别人不稀罕他们,他们也不稀罕别人。
“母亲你怎么什么都会啊?是不是以前是天上的仙女。”小小的轩笃问他的母亲,那时候母亲就是他的一切。
那时候他母亲总会笑得很开心说道:“因为我是云南冯氏的小姐。冯氏的小姐当然什么都会。”后来轩笃曾想或许那就是母亲来到匈奴后最开心的日子。反反复复的想着‘自己是云南冯氏的小姐。’
直到有一天他拿着射来的雄鹰想作为礼物送给母亲,他一路狂奔刚要到母亲的帐篷里,一个女奴叫住了她,“小王子。”女奴一脸难色。但当时他太小没有看出有什么不同他急着说道:“别拦我我要去找我母亲。看这是我第一次射到鹰。”他心情大好将手中垂死挣扎的雄鹰举了举。
“小王子,你母亲被单于送给哈克部落的首领了。”那个小女奴鼓足勇气说,双腿一软跪了下去脸上的表情有些绝望。
自那天起他被养在阏氏帐内,奇怪的是他没有哭也没有吵着去找他的母亲,他知道那都没有用只会让他母亲更惨。部落的规矩向来是胜者为王,武力才能解决一切。所以他只好暂时蛰伏,像一条等待机会的蛇。
在他十五岁那年,他带领大军攻打哈克部落,终于见到了母亲,那时她早已老得不复当年模样,双手手腕扭曲变形,他将她抱在怀里,只能听到她依稀地说着两个字“云南。”母亲死后他将她的尸骨烧了。在火光中他发誓一定会完成母亲最后心愿,这是他唯一能为自己母亲能做的。
十八岁那年他终于找到机会带着母亲的骨灰回到云南,他找到了冯氏一族。不难找,因为冯氏一族是那么有名,有名到自己根本就没想到。他不禁想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们不去找自己的母亲?如果,如果能如此他的母亲会不会还是活的好好的。
“快带她走,我们没有跟了匈奴人的小姐!不知廉耻!”
“你这个杂种要是再不走别怪我们不客气!”
“我们冯家没有这种女儿!冯家的三小姐早就死了!”
那一声声咒骂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里,他当时没有发作只是默默地抱着怀里的骨灰离开了冯家。
他们终究没有机会对他不客气,他没有给他们机会,他带着他的属下在一天深夜将冯氏一族全部诛杀。这是他给母亲迟到的礼物以后冯家将永远陪着她,她永远都是冯家的三小姐没人再能质疑。
可是冯家号称用毒世家绝非浪得虚名,他中毒了,属下全部折损无一生还。他自己中了不知多少种毒,挣扎着跑,终于躺在地上没了知觉。可是在那之后他遇到了今生最大的幸运。他被一个小女孩救了,虽然那个女孩是个哑巴,永远都没办法叫他的名字,但对于他那是个最好的女孩。他甚至觉得云南才是他的家乡,而大草原对他而言只是一场遥不可及的梦。
他本该娶她,直到有一天他砍柴时不小心伤到手滴出的血竟然让青草瞬间枯萎。看着枯黄的草他觉得自己的心也死了。
他明白了,不想伤害她唯一的办法就是离开。但是自那天起轩笃就死了,死在云南,死在岭南的小村庄里。而他这具行尸走肉回到了大草原。
渐渐地不知是他的血,连他的指甲、头发、都有毒跟这些毒共生多年,他也学会了运用它们,比如杀死了单于的阏氏。他也学会怎么避免伤到其他人,只是总会误杀了很多女奴他甚至庆幸自己当时的离开。
二十岁那年,他作为匈奴大将挥兵侵略齐朝,一路上以摧枯拉朽之势攻城略地,直到谢丞乾的出现,刚开始单于与他谁也没有将这个毛头小子看在眼里,毕竟那位战功赫赫的陶将军都不能阻止他们的脚步。可是谢丞乾却利用了他们的轻敌,那么轻易地突破了战线,反守为攻,当他们意识到这是一个劲敌时已经来不及了,轩笃他第一次认识到原来就算是在他熟悉的战场他也是个失败者。谢丞乾屠杀二十城,血色弥漫的天空他至今都记得。
史书记载,此次匈奴被齐朝大军大败,主动求和,齐朝长公主出塞和亲。寥寥几个字勾勒了整个苍茫无奈的历史。
长公主的到来意味着和平,但对于单于来说也意味着屈辱,大婚的第二年单于见齐朝对这位长公主不闻不问,就在他们被大败的那天将她捆在马后拖了整个王庭她的惨叫声填满了他的耳朵,而他就在一旁冷冷地看着,想着自己母亲当年是不是也是这样。他没有阻止,他有什么立场却阻止。